Wednesday 7 September 2011

楼主的心情

各位练功者!别来无恙吗?楼主我终于告假回来咯!=)

忙了几天,终于把开学的东西给搞定了,也安定了下来,我又可以开始专心写部落格了!哈哈。(当然也要收拾心情开始准备上课啦!=p)

xx

经过了三个月的假期,我终于还是回到了这个地方。一个充满我和他回忆的地方。

踏进校园的那一刻,许多复杂的心情涌上心头,在这里的每一个角落都充满了他的影子。

曾经想过,不要回来这里读书了,想在其他靠近我家的大学继续深学算了,因为我真的很怕一个人回到这里,然后必须独自面对那些回忆的煎熬。(楼主跟他认识到开始都是在我读degree的时候,现在楼主继续深读master。)

但,最终我还是选择回到这个熟悉的地方。因为我知道有些东西如果不去面对的话,那么它在心中永远都只是个缺口,就像拼图迷失了一块那样,永远都有个缺口,永远都不会完整。而回到这个熟悉的地方,却给了我从新寻找那块拼图的机会,让我能够勇敢地去面对属于我的新生活。

一个我住了三年的地方,再一次踏进这里却是那么的陌生。周围的人与事都已经不一样了。新的宿舍,新的coursemate,新的lecturer和新的朋友,这一确仿佛是上天又给了我一个从新开始的机会。

如果你问我,我还想他吗?我会告诉你,我想。非常想。但,这份想念却再也不带着眼泪了。

回到这里后,种种原本很模糊的记忆突然变得很清晰,他对我的好,对我的无微不至,仿佛是昨天才刚发生一样。但奇怪的是,回想起这些点点滴滴时,我却再也不难过了,取而代之的便是一颗感恩的心,感恩着曾经那么深爱我的他。在这世界上,没有一个人是有义务对自己好的,所以,我是真的非常感谢他曾经为我做过的每一件事情。

曾经读过一位作者的文章,她说:“忘不了他,就继续想念他。”我想她说得非常有道理。因为如果你一直勉强自己去忘记一个人,反而会记得更清楚。就打个比喻:我讓你現在千萬不要想一頭粉紅色的大笨像。…………………..………..現在,你想的是什麼?

哈哈。百分之兩百的人聽聞此言,一定都在想一頭粉色的大笨像。

失戀的時候,不要強迫自己忘記,心理醫生也曾经說过:「既然無法忘懷,就一直記著吧,為什麼一定要強迫自己忘記呢,到該忘記的時候,或者這個事件的生命使命完成之時,你自然會忘記的。

所以我现在还是会想念他,爱着他啊。但在这“忘记期”里你还是有许多东西可以做,你可以默默地暗恋他,只要你的行为不至于会造成他的困扰的话,你就继续爱他的行为吧!

你可以写信给他,把你想告诉他的事告诉他(但他不会收到这些信),你可以做做小礼物给他(做完后可以把礼物送给孤儿院里的小朋友,他们应该会很开心。)总之你可以以不打扰他的方式继续爱着他,即使他不爱你了,但没关系,你这么做是为了自己,而不是为了他。你可以一直做,做到某一天,你再也不想这么做了,再也忘记要这么做了。

真正遗忘一个人,是连提起都忘了要提起那些事情。所以各位练功者,我们继续加油吧!=p



3 comments:

  1. 真正遗忘一个人,是连提起都忘了要提起那些事情 <---喜欢这一句,这是我的目标!虽然现在我的功力还在“忘不了他,就继续想念他。” :P

    谢谢楼主,大家一起努力吧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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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@chee wee:

    哈哈,你比起之前已经很好了哦~继续加油吧!=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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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请问主楼,你是怎么度过的?我也失恋了,两个月。他跟我是同班同学,每天看到他,很痛苦,我该怎么办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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